钢踏板建筑搭设规范
1、钢踏板搭设地点如有电源线或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安全距离规定,搭设与拆除时采取停送电措施。
2、钢踏板和脚手架相互间应连接牢固。钢踏板的两头均应放在横杆上,固定牢固。钢踏板不准在跨度间有接头。
3、搭设钢踏板的工作领导人应对所搭的脚手架进行检验合格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准使用。检修工作负责人每日应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和钢踏板的状况,如有缺陷,须立即整修。
4、当移动脚手架时,脚手架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下来,上面有人工作的脚手架禁止移动。
5、钢踏板和斜道板要满铺于架子的横杆上。在斜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脚手架工作面的外侧,应设1m高的栏杆,并在其下部加设18cm高的护板。
6、钢踏板验收时,应对所有部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实行验收及挂牌使用制度。
7、钢踏板搭设前,必须对架子管、扣件、竹排、铁丝进行检查,架子管严重弯曲,扣件严重腐蚀、裂纹,竹排腐烂的必须报废,不得使用。
8、脚手架两端、转角处及每隔6-7根立柱应设尖刀撑与支杆,钢踏板高度在7米以上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米,横向每隔7米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